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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新闻报道相关责任人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4-24 00:00:00 来源: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按照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新闻报道工作,推动我校新闻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013年12月,校党委宣传部下发了《内蒙古农业大学改进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新闻报道责任人制度,请各单位确定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通讯员和网络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宣传报道、信息上报和网络安全工作。

一、报送人员及主要职责

1.分管新闻宣传和网络工作的领导1名: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本单位新闻信息审阅、核实工作,对舆论导向进行把关,确保信息报送质量。

2.新闻通讯员1-2名:主要负责本单位新闻信息的采写、编辑、报送工作,确保新闻内容准确完整。

3.网络安全员1名:主要负责本单位网络操作系统的安全补丁、漏洞检测及修补、病毒防治等工作,确保系统安全性。

二、报送办法

请按照附件中的格式将表格填写,加盖公章后送至党委宣传部。地址:行政楼一楼西侧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 电话:4309384(9384)。

三、报送时间

2014年4月30日前。

四、其他事项

1、有关新闻报道的相关要求,请参阅《内蒙古农业大学改进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见附件)。

2、2014年已经按照要求报送的单位不再重复报送。

附件1:关于印发《内蒙古农业大学改进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的通知www.imau.edu.cn/uploadfile/2014/0424/20140424033332733.doc

附件2:新闻宣传报道相关责任人上报名单www.imau.edu.cn/uploadfile/2014/0424/20140424034728987.doc

附件3:2013年度校园网主页新闻稿件采用数量统计表www.imau.edu.cn/uploadfile/2014/0424/20140424034751938.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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