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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九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候选人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3-31 09:10:26 来源:党委宣传部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选树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团委决定共同开展第九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着眼于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选树、宣传和表彰当代大学生优秀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弘扬时代主旋律、传布青春正能量,教育引导全区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培育锤炼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高尚品格,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拼搏者、奋斗者,书写无愧于时代的青春之歌和精彩人生。

二、组织实施

活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团委共同主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成立活动评委会,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报送范围

所有在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报送条件

参评者应是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各学院在校大学生。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习成绩优良;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奋斗精神;积极进取,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体标准如下: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和强烈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不懈的奋斗精神,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在励志励学、修德修身、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

(四)事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在广大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够激发和凝聚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

五、报送要求

(一)推荐表(见附件2),包括3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以第三人称撰写,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面面俱到,要突出个人事迹,重点讲好候选人的故事,以第三人称撰写,3000字以内。

(三)提供两张近照(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一张近期生活照)。照片画面清晰,图片为jpg格式。

(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精心推选一至两人参加评选,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请将纸质版材料加盖所属院部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西区行政楼112室),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第九届桃李之星+学院名称+候选人姓名”。

截止日期:2021年4月12日

联系人:张莹莹

邮箱地址:zhangyingying@imau.edu.cn

联系电话:4309384(9384)

附件:第九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推荐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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