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校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名单附后),将在全校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
宣讲团成员将于12月1日起集中为各分党委(党总支)开展宣讲活动,请各分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学习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学,并根据单位学习安排,确定宣讲时间,自行邀请宣讲团成员开展集中辅导,要注重宣讲实效,推动全会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凝聚全校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思想共识,更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本学期内组织师生至少完成一次集中学习辅导,并做好学习记录,填写学习活动登记表报送至(见附件)党委宣传部。
附件: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名单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登记表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