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学习讲堂”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重要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结合学校讲堂建设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原“农大大讲堂”基础上,创建“学习讲堂”、成立“讲习团”。现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按照宣讲参考题目和方向,在专家学者、党员干部中组织推荐优秀宣讲人员。宣讲主题请参照《内蒙古农业大学“讲习团”专题报告参考题目和方向》(附件1),推荐人员也可以参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自行拟定题目和方向。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填写《内蒙古农业大学“讲习团”推荐人员登记表》(附件2),审核盖章后在2018年9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科。
地址:西区行政楼一楼112室。
联系人:王丽。
电话:4309384(9384)。
党委宣传部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