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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舆情信息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2-04-05 17:30:27 来源:党委宣传部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网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和处置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舆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营造有利于舆情事件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舆论环境,维护我校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我校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统领舆情信息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点面结合和喜忧结合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和重点工作,密切关注校园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三贴近”原则,正确引导校园舆论,着力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内蒙古农业大学舆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宣传部。

组 长:高晓英

副组长:包革命

成 员:张文 那森巴雅尔 赵学刚 王小智 米继伟

三、报送内容

1.广大师生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和反映,在一个时期对形势的看法,关注的热点、难点。

2.广大师生对社会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思想反映。

3.广大师生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反映。

4.思想理论领域值得关注的动向,影响人们思想具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

5.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6.社会各界对宣传思想工作本身的评价,创新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反映。

四、报送程序

1.各处级单位要设立一名舆情信息员,一般可由本单位宣传通讯员担任,具体负责本单位舆情信息和分析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2.舆情信息和舆情分析报告以纸质形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另将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形式报送邮箱nndxuan@imau. edu.cn。

3.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舆情信息采集研判及新闻舆论引导工作,并将分析整理的信息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五、报送要求

1.各处级单位舆情信息员要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信息意识,掌握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能力。

2.各处级单位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舆情信息,每半年至少报送1篇舆情分析报告。

3.报送的舆情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注重时效性。

4.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事发后3小时内报送发生情况,并随时跟踪报送师生反映情况。

六、考核奖励

1.考核评比:学校每年对全校舆情信息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每年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全校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舆情信息员,并进行表彰奖励。

2.考核依据:舆情信息和分析的质量、数量;报送的及时性;信息员配备情况;领导重视程度等。

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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